“在DPP中填写碳足迹” - - 这听起来好像只需填写一个二氧化碳数值即可。实际上,目前有七种不同的公认方法,所有权威认证机构和行业协会均予以支持。ESPR要求采用哪种方法,取决于具体产品。
本文将从实用角度概述这些方法的区别,以及何时应采用哪种方法。
系统边界问题
如果没有 明确的系统边界,碳足迹计算便毫无意义。“产品X的碳足迹为5千克二氧化碳当量”这一表述缺乏具体背景。 五公斤 - - 测量范围涵盖到哪里?
三种公认的系统边界:
-摇篮到厂门(Cradle-to-gate) - - 从原材料开采到制造商的工厂大门。不包括运输到零售商、销售、使用和处置环节。 -摇篮到坟墓( Cradle-to-grave) - - 从摇篮到坟墓。涵盖使用阶段和报废处理。 -摇篮到摇篮( Cradle-to-cradle) - - 摇篮到坟墓,外加在后续产品中使用再生材料。
欧盟《电池法规》要求采用生命周期视角进行评估。预计《欧洲可持续产品法规》(ESPR)将根据产品类别要求采用“从摇篮到坟墓”的生命周期评估(纺织品草案已体现这一点)。
ISO 14040/14044:基础框架
ISO 14040 和 14044 是生命周期评估(LCA)的标准。 这些标准规定了 如何开展生命周期评估,但并未明确针对特定产品的具体规则。
其逻辑如下:
- 目标定义与系统边界
- 物质平衡(投入产出分析:物质与能源流)
- 影响评估(转换为二氧化碳当量、用水量等)
- 评估与敏感性分析
由经认证的 LCA 咨询公司进行计算,一项符合 ISO 标准的产品研究通常费用在 10’000 至 50’000 欧元之间。该计算结果有效期为 3 至 5 年,之后必须进行更新。
PEF:ESPR的选择
欧盟制定了 产品环境足迹(PEF),旨在建立统一的方法体系。 PEF 以 ISO 14040/44 为基础,但对许多决策进行了标准化:
- 16 个影响类别(不仅包括气候,还包括水、资源消耗、酸化等)
- 明确的计算规则
- 数据缺失时的默认值
针对许多产品类别,已制定了 PEFCR(产品环境足迹类别规则)。它们是 PEF 的“乐谱”:针对各产品类别的具体规范。截至 2026 年,皮革、电池、涂料、乳制品等已制定了 PEFCR; 纺织品和包装领域的规则正在制定中。
ESPR 采用 PEF 作为基准。如今若委托进行碳足迹计算,应向咨询公司确认其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 PEF 标准。
EPD:业界公认的替代方案
环境产品声明(EPD,ISO 14025) 是建筑行业的主流形式。它同样基于生命周期评估(LCA),但遵循 EN 15804 标准(适用于建筑产品)。
EPD由各国的项目运营机构发布 - - 例如德国的IBU,瑞士的KBOB。每项产品的EPD费用与完整的PEF研究相当,但相关基础设施更为成熟。 几乎所有水泥、钢铁和木材制造商都已拥有EPD。
新的 《建筑产品法规》(EU)2024/3110规定,许多建筑产品类别必须提供EPD,并将EPD与“建筑产品护照”挂钩。 对于建筑材料制造商而言:EPD不会消失,它将成为基础。
“从摇篮到工厂大门”在实践中的应用:识别热点
如果您不打算开展完整的评估项目,而是务实地从 ## “从摇篮到工厂大门”的计算开始,所需的工作量将显著减少。 常见排放热点:
-钢铁:约 1.85 公斤 CO2eq/公斤(原生钢),0.3 至 0.5 公斤(废钢电弧炼钢) -铝:约 12 公斤 CO2eq/公斤(原生铝), 0.5 公斤(再生铝) -水泥:每公斤 0.8 公斤二氧化碳当量 -棉花:每公斤纺织品 10 至 30 公斤二氧化碳当量,具体取决于产地和种植方式 -聚酯:每公斤 3.5 至 6 公斤二氧化碳当量
这些数值来自诸如 ecoinvent 之类的汇总数据库。若需初步估算,只需进行乘法运算:材料重量乘以 ecoinvent 提供的二氧化碳系数。虽然这不足以满足强制性报告的要求,但有助于做出内部决策。
DPP必须展示哪些数值?
根据产品类别不同:
-电池:整个生命周期内每千瓦时电池容量的二氧化碳当量 -建筑产品:基于PCR的EPD结果,影响类别遵循EN 15804标准 -纺织品(草案):每公斤纺织品的 PEF 值
计量单位至关重要。按件计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通常难以比较,因为产品尺寸各不相同。因此,计算时始终以功能单位为基准 - - 公斤、平方米、千瓦时。
最常见的错误:过晚向供应商索取数据
最终产品的碳足迹中,70%至85%来自供应商排放。如果您的供应商没有生命周期评估(LCA)数据,那么您的最终产品也就没有。 请 立即向您的前十大供应商索取范围1和范围2的排放数据,而不是等到ESPR截止日期前六个月才行动。在B2B合作关系中,从提出请求到获得数据通常需要9到18个月的时间。
《温室气体协议》(https://ghgprotocol.org/)的范围划分可提供帮助:
-范围1 - - 自身直接排放(现场燃烧) -Scope 2 - - 采购能源(电力、热能)产生的间接排放 -Scope 3 - - 价值链中所有其他环节的排放(通常占总碳足迹的70%及以上)
您的供应商通常能有效管控 Scope 1,Scope 2 也基本没问题。 范围3才是真正的问题 - - 因为您的范围3实际上就是您的范围1+2。这会沿价值链向上层层传递。
务实建议
如果您现在正在考虑选择哪种方法:
- 建筑产品:EPD(这本就是强制要求的)
- 电池:PEF(本就是强制要求)
- 纺织品、电子产品、家具:以PEF作为工作假设,同时参考您所属产品类别的授权条例
- 其他所有产品:以ISO 14044为基础,必要时迁移至PEF或EPD
应避免的情况:采用专有方法,结果却与ESPR格式不符。这会造成重复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