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声明
用于访问Transpareo AG的服务与功能目录以及其他机密信息。本声明提供多种语言版本。德语版本具有法律效力;其他语言版本均为译文。
各方
Transpareo AG,总部位于瑞士楚格(以下简称“Transpareo”)
以及
通过Transpareo平台接受本声明的公司,由接受本声明的人员(以下简称“接收方”)代表。接受本声明即视为确认了接收方的姓名、公司名称及电子邮箱地址。
1 · 目的
接收方正在评估使用Transpareo平台开展数字产品护照项目,或与Transpareo进行其他形式的合作(以下简称“目的”)。为此,接收方将获得Transpareo视为机密的信息。本声明规定了接收方处理此类信息的方式。
2 · 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是指Transpareo为实现相关目的而向接收方提供的所有信息,无论其形式和数据载体如何:书面、电子、口头、演示文稿、演示或通过Transpareo平台提供。其中尤其包括:
- a) 《服务与功能目录》的完整版本,以及所有标注为“机密”的条目;
- b) 有关架构、基础设施、托管、安全措施、性能指标和服务等级的信息;
- c) 产品路线图、开发计划及未发布的功能;
- d) 价格、条款和报价(除非已公开发布);
- e) 登录凭据、演示账号以及指向机密内容的个人链接。
3 · 例外情况
本声明不适用于收件人经证实已知悉的
- a) 在Transpareo向其提供该信息之前就已经知晓;
- b) 未违反本声明且已为公众所知或将来会为公众所知;
- c) 系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
- d) 独立开发,且未使用任何机密信息。
如果接收方因法律义务或政府机关及法院的命令而必须披露机密信息,则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事先通知Transpareo,并仅披露被要求披露的部分。
4 · 收件人的义务
收件人承诺,
- a) 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至少以保护自身保密信息所采取的同等谨慎程度加以保护,但无论如何均应以适当的谨慎程度加以保护;
- b) 仅将保密信息用于该目的;
- c) 仅向因工作需要且本身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和顾问披露该信息;信息接收方应确保其遵守保密义务;
- d) 不得泄露个人登录信息和链接;
- e) 不得将机密信息输入到公开可访问的服务中,特别是那些允许服务提供商进一步使用输入内容的AI服务;
- f) 仅在目的所需范围内制作副本,且不得删除有关保密性的提示;
- g) 除非法律明确允许,否则不得对Transpareo平台、其软件及接口进行反编译、分析或复制。
5 · 不享有任何权利,不作任何保证
获取机密信息并不意味着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所有权、许可权或其他权利。任何一方均无义务签订进一步的合同。
Transpareo 平台正在持续开发中。 保密信息,尤其是《服务与功能目录》中的内容,仅反映截至相应日期的状况,既不构成对特性的承诺,也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或特定的服务范围。仅合同中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具有约束力。
6 · 退回与删除
应Transpareo的要求,或最迟在信息使用目的不再存在时,接收方应归还或删除保密信息,并应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但接收方因法定保存义务或自动数据备份而必须保留的副本除外;本声明对该等副本仍继续有效。
7 · 时长
本声明自签署或以电子方式接受之日起生效。相关义务自最后一次披露机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对于商业秘密,相关义务在该秘密保持保密期间内持续有效。
8 · 伤害
如果接收方违反本声明,则须就由此造成的损失向Transpareo承担赔偿责任。此外,Transpareo可申请采取预防性措施,以防止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规行为。
9 · 数据保护与日志记录
Transpareo 会处理收件人及其员工的信息,以便授予访问权限并证明其遵守本声明。为此,Transpareo 会记录本声明的接受情况(姓名、公司、时间、版本)以及对机密内容的访问记录。 数据处理遵循《瑞士数据保护法》以及(在适用范围内)《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数据保存期限不会超过实现该目的所需的时间。
10 · 最终条款
对本声明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经双方确认的电子形式。 通过Transpareo平台进行的电子接受与签署具有同等效力。若其中某项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保持有效;该无效条款将由最接近其原意的条款予以替代。
本声明受瑞士法律管辖,且不适用冲突法规则。专属管辖地为楚格。
1.0 版 · 2026年9月26日